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陕科大校研[2021]7号)相关安排,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现对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2024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60%,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40%,奖励金额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15%,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25%,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35%,奖励金额分别为:0.5万元、0.3万元、0.2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
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未缴清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门次或中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下;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
证属实;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6.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
二、组织及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实、汇总、评选组织、公示和上报工作。
主任:刘宗明、刘和林
副主任:贺雪梅、安玲
委员:米高峰、吉平、万蓬勃、关瑛、安然、高凯、王惠、付向阳、程靖茹、白康森
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由本班班委、非申请人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计分、汇总、上报和相互监督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11月12日-11月14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各班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实、汇总后提交至学院B33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班级负责人处,负责人汇总后报给学院研秘;各申请人填写《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明细表》,用于班级工作小组审核,所填成果需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要求。各班级将班级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学院B332办公室。
11月15日-11月19日,学院统计汇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进行本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整理、积分、汇总等工作,将本班级奖学金积分排序结果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对获奖结果进行审核。
11月20日-11月26日,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11月27日后:学校审核学院上报学业奖学金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
3.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相关成果的认定要求按照陕科大校研〔2021〕7 号《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参评人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参评要求的相应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