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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与艺术学院2024年 “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3级)

    2024年09月01日 11:41  点击:[]

    根据“设计学类”大类培养方案,第二学期末将进行专业分流至: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五个专业,进入五个专业的第二阶段培养。在完成各专业所需的必修和选修课学分后,按分流专业授予学位。

    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 工作小组:

    监督:杨海波

    组长:刘宗明

    副组长:吉平

    成员:刘和林、安玲、贺雪梅、米高峰、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 分流方法:根据学生分流志愿总体情况,以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结合各专业的班级的实际容量,确定学生最终分流专业,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1、 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70%+(分流专业考试成绩)*30%;

    2、 各专业班级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5人/每班;

    3、 综合考虑现有教学资源和师资情况,各专业最多设置班级数不超过2个。

    三. 宣传动员:2024年6月;

    四. 分流专业“设计水平”考试:2024年6月。

    五. 公示:2024年8月下旬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青:029-86168358

    吉平:029-86168817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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