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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设计与艺术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2022年11月14日 16:45  点击:[]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结合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3.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

    4.不得更换报考导师,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二、选拔范围

    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设计学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拟计划招收2023年硕博连读生1人左右。

    四、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五、招生学科

    130500设计学。

    六、基本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2.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第一学年结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课程成绩达到优秀;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已取得一定相关学术与科研成果,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CSSCI核心库以上期刊发表设计学相关论文1篇(限申请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2)荣获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国际红点奖、IF奖、G-MARK奖、IDEA等级奖、Pentawards金奖以上设计竞赛1项(均限第一人),且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设计学相关论文1篇(限申请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6.各年级申请条件:

    (1)2021级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上1、2、3、4、5条件;

    (2)2020级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2、3、4、5条件外,已通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顺利,且完成情况良好。

    7.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在硕博连读选范围内。

    七、申请程序

    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要求,于11月14日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考核方式及内容

    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发布。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综合考核面试小组,综合考核面试小组不少于13人(成员包含:思想政治考核的思政教师3人,外国语测试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3人,以及进行专业综合考核的本学科教授职称的博导7人),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由专人负责记录和汇总成绩。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1)考生需自备展示个人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等的自荐材料(论文及收录证明、科研获奖证书)等;

    (2)考生需自备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报告(详见附件)等;

    4.学术科研成果积分:考生学术科研成果(详见附件),最高分为100分;

    5.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九、成绩计算

    1.总成绩=思想政治成绩×0.3+外国语测试成绩×0.7+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学术科研成果积分。

    2.综合考核面试打分方法

    面试评委人手一份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及打分表,当场打分,签字确认。

    3.总成绩汇总

    综合考核面试小组工作人员将综合考核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综合考核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报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60视为考核不通过。

    十、录取

    1.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本院网站公示考核结果(含各项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2.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考核合格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3.学校结合综合考核及学院公示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十一、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为确保综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宗明、刘和林

    副组长:米高峰

    成 员:詹秦川、田龙过、贺雪梅、安 玲、吉 平、万蓬勃

    秘 书:关 瑛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人文楼B-332

    咨询电话:029-86132762

    联系人:关老师、安老师

    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学校将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疫情防控安排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附:

    学校通知《关于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07/2298.ht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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