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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告】设计与艺术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2022-09-09  点击:[]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保证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条件

(A)普通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5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B)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同普通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1~3项。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力成员(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科竞赛目录以今年更新的目录为准),(见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

(2)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见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论文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中论文为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在申请推免资格之前正式见刊发表。

二、推免工作安排

1、9月13日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9月14日-20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核算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并进行公示,提出拟推荐资格名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3、9月21日-24日,学校审定各学院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对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9月下旬,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3日(周二)下午5:00。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陕西科技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导师)推荐书》(附件3)。

3、《2023年设计与艺术学院推免生报名表》(附件4)。

4、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6、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证明一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7、必须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者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

8、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原件者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9、申请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伍证明由学校武装部门证明、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以校团委认定为准,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处证明)。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序,扫描件确保清晰,电子版打包,文件夹以姓名、专业推免类别(普通/学术专长)命名,发送至邮箱546309802@qq.com。邮件命名标明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及推免类别(普通/学术专长)。

初审合格后进入综合素质审核认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安排随后通知。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创新素质×40%

(1)课程成绩=本科平均学分绩点/最大本科平均学分绩点×100

(2)创新素质=原始积分(见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申报者中最高原始积分×100

2、对涉及论文、科技竞赛获奖奖项等需进行审核鉴定的,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考核方式:学院答辩

(1)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2)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果公开公示。

3、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4、“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陕科大校﹝2019﹞9号)中规定条件,由学校团委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5、“本硕连读”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由学校教务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五、结果认定

1、普通推免生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

2、学术专长推免生考核合格后按《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由高到低进行推免资格认定。

3、考核通过者获得2023年我院研究生推免资格。

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本学院考核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考核事宜。

1、推免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宗明、刘和林

副组长:米高峰

成 员:詹秦川、田龙过、贺雪梅、吉 平、安 玲、万蓬勃、贺 鹏、周 柯

秘 书:安 然

2、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组 长:刘宗明、刘和林

副组长:米高峰

成 员:詹秦川、田龙过、贺雪梅、吉 平、安 玲、万蓬勃

秘 书:安 然

3、联系方式

电 话:029-86132762,安老师(人文楼B332)

邮 箱:546309802@qq.com

七、其 他

1、免试资格在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时生效,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4)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回避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院相应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4、学校推免工作后续时间安排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学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6、学校执行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若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7、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考核。

8、本办法由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2年9月9日

【附】学校通知链接:《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14/2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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