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2014)与《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2020)有关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和答辩后修改等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凡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度安排
预答辩时间:2022年1月3日~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位导师自行协商确定。基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具体情况,此次预答辩拟采取线上答辩的方式。
预答辩安排确定后,各答辩组答辩前一周将《预答辩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6309802@qq.com。
请同学们主动与导师沟通交流,认真完善学位论文(创作)并掌握好进度,按时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相关要求
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学位论文(创作)答辩申请。
1、硕士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论文写作(毕业创作)的中后期阶段,所有提交预答辩论文(创作)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
2、由导师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创作)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高级职称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7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填写《预答辩安排表》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预答辩采取导师申请制,导师按照学校要求审核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创作)及成果,填写《预答辩考核表》导师考核部分内容并签字后,进入预答辩环节;
4、预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预答辩成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创作)进行修改;
5、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前,导师务必提前一周确定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先行安排委员评阅学位论文(创作)打印版。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6、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20分钟;
(1)答辩人报告论文(创作)的进度与完成情况,研究(实践)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成果或结论,论文(创作)的创新成果以及论文(创作)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2)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创作)进行评议,填写《预答辩考核表》预答辩委员会考核部分,并做出论文(创作)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7、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硕士学位论文(创作)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创作)的论文(创作)工作量与完成度,工作量原则上应不少于最终学位论文(创作)的80%工作任务,现场详细指出论文(创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查培养方案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申请的不同学术成果要求学生现阶段完成情况,以及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专业度与创新性等问题;
8、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9、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及结果提交至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院备案;
10、学位论文(创作)预答辩未获通过者,需再次申请重新进行预答辩,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三、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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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摘录)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指导教师是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经常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研究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道德观,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遵纪守法、科学严谨、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业务基础及身体健康等实际状况,进行有关的入学教育。导师应认真学习并切实执行有关研究生培养和日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文件。
第八条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尽早选定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应注意在选题中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参加开题报告会,认真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负责提出同意申请答辩意见。
第十条导师应认真执行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考核,对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应及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向学院(部)和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导师对研究生在读期间所做出的创造性成果负指导责任。
对不能履行导师职责,在校内的教学与研究过程中,疏于研究生指导和研究生管理导师将依照文件《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学院(部)应结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初审结果对本学院(部)研究生指导教师给出奖惩的初步建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