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按照学校名额分配,经学生申请,班级、年级、学院评议,确定我院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1)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1月15日-11月21日,凡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于11月21日17:00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将意见反馈到设计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文楼B327)。
联系人:
设艺学院党委副书记-安玲:86168816 aling@sust.edu.cn
设艺学院辅导员-贺译萱:86168826 453102239@qq.com
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