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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陕西科技大学二级学院院(系)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2016-01-07  点击:[]

二级学院院(系)务公开是学院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重要举措,院(系)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院(系)务公开是将涉及院(系)重大决策、院(系)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干部廉政情况等重要事项通过一定的公开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院(系)务公开以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为主渠道,组织教职工广泛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搞好院(系)务公开工作对于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保持职工队伍和校园稳定,致力于构建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为使院(系)务公开工作朝着稳妥、扎实、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建立和健全院(系)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院(系)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建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院(系)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确。

各院(系)成立院(系)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任组长,院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院(系)务公开的日常事务。

二、院(系)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系)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及结果;

2.教师、干部聘任及职称评聘、晋职晋级的条件、标准、名额分配、评聘办法及结果等;

3.教职工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的条件及标准,评选、考核办法及结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4.学院(系)事业经费等预决算,重大项目经费开支情况;

5.教职工津贴、奖酬金分配及发放办法,福利物品的采购及发放等;

6.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科研成果的转让及推广,学科建设规划,教学任务分配等;

7.学院代管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等;

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10.教职工关心且适宜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院(系)务公开的形式

院(系)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且比较复杂的工作,公开的形式与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而定,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下列形式由领导小组分阶段实施:

1.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是院务公开的主渠道。学院每年适时召开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学院规划及重大改革方案,通报院(系)务公开涉及内容的有关情况。

2.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

在教代会休会期间,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通过情况通报会,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周三政治学习,教研室主任会、工会小组长会等形式及时予以通报情况。

3.设立院(系)务公开公告栏,对一些适宜张榜公布的事项,应在公告栏上予以张榜公布。也可以通过领导接待、简报、公开信、告示、网络等形式进行院(系)务公开。

4.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设立院(系)务公开信箱,对于公开的事项,要随时注意收集反馈信息。

四、院(系)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为使院(系)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院(系)应建立院(系)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其任务是监督院(系)务公开是否及时、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与回复。收集教职工对院(系)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院(系)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由分工会主席和若干名教代会代表组成,分工会主席任组长,二名教师代表任副组长。

院(系)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协调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备案,并接受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检查。

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在实施院(系)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实施院(系)务公开与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实施院(系)务公开与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关系,实施院(系)务公开与稳定的关系,实施院(系)务公开与支持院(系)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关系。

学校相关二级单位及后勤集团,参照本实施办法实行。财务、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基建、大宗物资采购、学生培养、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要实行政务公开,根据本单位情况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

六、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陕西科技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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